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必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聘期(2021-2023)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18 作者:

学院政字[2024]1号



关于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聘期(2021-2023)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聘期(2021-2023)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矿大人字〔2024〕2 号),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必威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岗位考核工作。

二、范围与对象

现受聘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且需按照聘期考核的人员。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师德为先,教书育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教师评价与聘任的首要位置,教书育人工作实绩作为聘期考核与聘任中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学校指导与学院实施相结合。学校负责全校考核工作的指导与统筹,学院结合本院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的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三)坚持对标岗位职责与实际业绩贡献相结合。以学院实施的岗位职责任务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聘期岗位的工作量和业绩成果进行对标审核,科学合理地综合评价聘期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2021-2023聘期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将作为2024-2026聘期聘任的重要依据。

(四)坚持全面要求与尊重个性相结合。兼顾不同岗位类型、不同层次人员的特点,鼓励教师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创优,取得突出业绩成果。

四、考核内容

(一)聘期考核坚持师德为先,考核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劳动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二)聘期考核坚持以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考核被考核人在聘期内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取得的成果等。从学院的学科和专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考核以《中国矿业大学关于专任教师岗位聘期岗位职责的指导意见》(中矿委〔2021〕63号)《中国矿业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聘任与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中矿大〔2021〕48号)和《必威专任教师岗位聘期岗位职责实施细则(2021-2023)》(学院政字〔2021〕 6号)为对标依据。

五、考核等次

聘期考核分为完成(合格)、基本完成(基本合格)和未完成(不合格)三个等次。

(一)等次评定基本条件

1.完成(合格)等次评定条件

完成了受聘岗位规定的聘期额定工作总量和业绩成果要求,在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应有的成绩或贡献的,聘期考核为完成(合格)等次。

2.基本完成(基本合格)等次评定条件

未完全达到完成(合格)条件,但在聘期内取得一定成果或做出相应贡献的,聘期考核认定为基本完成(基本合格)。

3.未完成(不合格)等次评定条件

1)工作业绩未达到基本完成(基本合格)及以上条件的。

2)涉及《中国矿业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情形的。

(二)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考核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未满一年的人员,完成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视为考核完成(合格)。

六、考核方法

(一)聘期内岗位及岗位级别变动的,按照各级别聘任时间分段折算考核。年薪制教职岗位人员根据不同类型考核要求按协议执行时间分段折算考核。

(二)聘任在我院教师岗位的中层干部,其岗位职责及聘期考核按以下要求执行:科研最低工作量、业绩成果按所聘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基本工作量总额、教学最低工作量、课堂教学可减半要求。所有非研究型Ⅱ类岗位每年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不少于32实际学时。

(三)在职脱产攻读学历学位、公派进修访学、挂职(借调)期间不做基本工作量要求,业绩成果按所聘岗位职责要求执行。长期病假、法定产假期间不做基本工作量要求。

七、申诉处理

在考核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对考核有异议的教职工,可向学院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小组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回复申诉人。若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聘期考核为完成聘期岗位职责(合格)者在聘任时优先聘任原级别以上岗位,基本完成聘期岗位职责(基本合格)者在聘任时只能聘任原级别及以下岗位,未完成聘期岗位职责(不合格)者在聘任时只能聘任原级别以下岗位。

(二)连续 2次聘期考核为基本完成聘期岗位职责(基本合格)者,在聘任时只能聘任原级别以下岗位;连续 2次聘期考核为未完成聘期岗位职责(不合格)者,在聘任时学校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具体情况对其做出调整岗位、解聘或辞退建议。

(三)聘期考核结果除与下一聘期聘任相关外,也与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挂钩。聘期考核基本合格的人员,结合聘期内各年度的年度考核结果,累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得少于 3个月;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累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得少于 6个月。

(四)受到学校处分的教职工按处分有关规定执行。

九、时间安排

(一)2024年3月15日—3月29日,学院公示、审核被考核人员业绩成果,完成以下工作:

1.3月18-21日,教师填写人文与艺术学院2021-2023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或纸制版)至院办。

2.3月22-24日,学院公示被考核人员业绩成果。

3.3月25-28日,学院对考核人员提出建议考核结果,并将拟定考核等级反馈给被考核人。

(二)2024年 3月 29日上午 12:00前,学院按要求将考核相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师资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83590626;邮箱:rwxy@cumt.edu.cn。



必威

2024年3月15日